
「直系亲属」成员指的是美国公民的父母、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。不像其他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近亲家庭成员,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可以不受任何名额限制直接移民美国。也就是说,他们可以不需任何等待时间就可以申请永久居民身份。 其他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近亲家庭成员会分成几个「优先」类别。每个优先类别每年都分配一个名额以限制进入美国的移民数量。

一、美国配额限制亲属移民,受到每年移民配额的限制,有等候期,即需要排期。
1.第一优先类亲属(Family First Preference),每年配额23,400
F1 :美国公民的已成年(21周岁以上)的未婚子女,包括21岁以下非婚生子女,申请过程约6年。
2.第二优先类亲属(Family Second Preference) ,每年配额114,200
F2A:美国永久居民,即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和21岁以下单身子女,至少占每年配额的77%,申请过程约5年。
F2B:美国永久居民的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,包括非婚生子女,约占每年配额的23%,申请过程约9年。
3.第三优先类亲属(Family Third Preference),每年配额23,400
F3 :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一家人,申请过程约8年。
4.第四优先类亲属(Family Fourth Preference),每年配额65,000
F4: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和21岁以下的单身子女。
二、无配额限制亲属移民分为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(Immediate Relatives)移民
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包括美国公民的配偶、美国公民的21岁以下未婚子女、美国公民的配偶同其前夫或前妻所生的18岁以下未婚子女以及美国公民合法领养的16岁以下未婚子女和21岁以上美国公民的父母。作为美国公民直系亲属,可以在任何时候移民美国,不受配额限制,即没有绿卡等候期。
主要类别如下:
CR1-结婚两年内提出申请,美国公民申请配偶(21岁以下未婚子女为CR2)。
IR1-结婚两年外提出申请,美国公民申请配偶(21岁以下未婚子女为IR2)。
K3-CR1(美国公民申请配偶)的优先类别,CR2(其21岁以下未婚子女)为K4。

父母一方为美国公民即可申请。子女可以是亲生的,也可以是由父母再婚形成的继子女关系,继父母必须在孩子满18岁前就结婚;还可以是领养的子女,领养关系须发生在小孩16岁以前且能证明小孩与养父母生活2年以上。若是私生子女,则必须在孩子18岁前确立关系。
移民申请(I-130)需要提交以下文件:
1. 美国公民出生证明或入籍证或公民证的复印件;
2. 显示父母名字的子女出生证明。
身份调整申请(I-485)所需要的文件如下:
1. 子女两张彩色近照;
2. 子女医疗检查报告I-693和补充材料(已签字);
3. 子女的经济担保的证明:
---在信签上印有公司抬头的申请人的僱佣确认信;
---过去三年申请人的工资单W-2 表格。
4. 子女的护照、签证和I-94表的复印件;
5. 证明子女来美后合法身份的文件,如I-797、I-20、IAP-66表;
6. 出生证明。
I-130
I-485
I-864
I-129F
I-130表格$420
I-129F表格$340
【此收费为文章发布时的收费标准,移民局每年都会作相应的调整,以申请人递表的实际收费为准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