峰回路转-之前的投票结果作废了
在开完上次的会议后,我安心地等着康嫂给我寄来开发许可证。等了一星期,终于等来的康嫂寄来的信,打开一看,莫名其妙,内容和上次收到的一模一样!让我参加下一次的康嫂会议,会议将会投票决定我的项目是否通过。
我以为我眼花了,再看了一遍,内容没错啊!难道是他们发错了?我赶紧给负责我项目的专员打电话,问这封信是怎么回事。
专员的回答让我难以置信!她说:真的很抱歉!其实我也不是太清楚为什么会这样,主要是上次会议上反对你的那位议员,第二天把这个通过的决定给推翻了,然后把你的项目重新放到下一次的会议,要求重新表决。
什么!这样都行?!那是否代表任何一个议员对每次的表决结果不满意的话,都能推翻它,然后重新来表决一次?我把这问题向那位专员提了出来,专员说:这种情况在我负责的这么多案例里,从没有遇到过,我也不十分清楚。我建议你可以亲自联系议员们,详细了解一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。
挂了电话后,我细想了一下,觉得看来这项目拖延至今,是因为有人极力反对的缘故。如果我再不做点事情,这事就有点悬了。
一位议员的极力反对,不等于我这项目就没希望了。不然上次会议也不会很险地通过了。于是我马上查询了该康嫂的官网,找到了全部9位议员的电邮联系方式。这里说句题外话,澳洲的办事效率的确让人无可奈何,可是政府办事的流程和透明度却真是值得一赞的。官员们的联系方式都是公开的,任何人都可以随时联系到他们。
我拟了一封电邮,内容主要分述了几点:
1. 谢谢他们能花时间阅读我的这封信
2. 我的简单自我介绍
3. 我之所以写这封信是因为我相信康嫂的办事都是以公平、公正为基准的。可以发生在我申请项目的令我很不解
4. 提出我的疑问:
• 为什么上次已经通过了的议题,第二天马上就能被其中一位议员推翻,要进行重新审核?
• 这位议员行使的是什么权利能这样做?
• 为什么我收到的信里完全没有对此做出任何的解释,而是直接就让我参加下一次的会议?
• 如果这位议员有权力这样做的话,那是否表示,如果其他任何一位议员,对下次的会议的结果表示不满意,就又可以重新再推翻表决结果?
• 如果没有令我满意的答复,我要求维持上次会议的表决结果
5. 留下我的联系方式,并再次感谢他们阅读我的邮件。
然后我在晚上8点左右把这封电邮给8位议员都发了一遍。在当晚和第二天,我一共收到了3位议员的电邮回复(其中一位是市长,还有两位是上次会议缺席的议员)和一位议员的电话。
给我电话的那位议员表明了他的立场,他说他是支持我的项目的,社区是需要改变的,不能一成不变。他还说在下次的会议里,我只有5分钟时间对自己项目进行拉票,显然是不够的,所以建议我在下次会议前,好好和各位议员进行沟通,让他们多点了解你的项目。
这位议员和其他给我回电邮的议员一样,还给我解释了这次的事情原来是这么一回事:
任何一位议员,如果有充分的理由,例如他们觉得有某些重要的信息没有在会议上呈现出来,
是可以对会议已经做出的决定要求行使 “复议权”。
而这位提出“复议”的议员,他的理由是:由于上次的会议只有6位议员参加,而不是全部的9位,而且投票时是3对3平手,所以要求复议。
这下我总算明白了,并且粗略地分析了下形势:
-给我电话的议员是站在我这边的,上次的会议他也是投了赞成票的
-市长给我的电邮里面代表了康嫂给我道了歉,说政府在这件事情上做得欠妥,应该好好给我解释一下这次“复议”的缘由。
- 其外两位回电邮的议员都是上次缺席的,他们都给我解释了“复议”的原因,也都说了会在下次会议前对我的申请进行详细的了解。其中一位还说:我发邮件给各位议员的时候,他们正好在开例会,当中有些议员一收到我的邮件后,马上就在会议上把这件事情提了出来,然后一致通过应该给我一个详细的解释。
看来我这封邮件的发出,貌似争取了些同情分。如果这两位上次缺席的议员,能给我投赞成票,而上次已经投了赞成票的也不变的话,我就能得5票了,5比4,项目还是可以通过了。
接下来,我得想想,如何去争取议员们的进一步支持了,待续。。